自己去销案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援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可以以销案方式结案的情形包括被执行人提出管辖异议,经审查异议察轿成立;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在先的等。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八条 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销案”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提出管辖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
(二)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在先的;
(三)受托法院报经高级人民法院同意退回委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