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办了失业金找到工作了
法律援助领取失业金之后重新找到了工作,需要去当地社保办办理失业金中断手续。
失业保险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员工失业期间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领取失业金之后重新找到了工作,需要去当地社保办办理失业金中断手续,不然没有办法在新单位重新缴纳社保。不能正常办理社保的话,用人单位就存在用人违规之处,面临被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风险。
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书面告知失业职工享受待遇,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资料,在7日内上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需在60日内将解除劳动关系合同送到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3、经办机构需在街道失业人员保险金申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确认以后次月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其他保险待遇。
综上所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本人应及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经办机构将其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将被保留),否则新用人单位将不能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同时其个人将承担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