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指的是什么?
法律援助安全是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和不出事故的状态。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也就是指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害。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一、高空抛物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高空抛物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承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法定责任。
犯罪构成,必须是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且属于情节严重。高空抛物罪的实行行为是抛掷,即扔或者丢弃之意。物品必须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被抛掷才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
从建筑学角度来讲,建筑物通常是指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这些房屋或者场所既可能存在平层空间,也可能存在高层空间。高空坠物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是有明确区分的。如果高空抛物是在明知或应知楼下有人的情况下故意将物体抛下,就触犯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甚至是故意伤害罪。
如果是针对特定的人存在故意行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但如果只是因为大意和疏忽、过失导致东西坠落则属于高空抛物罪。区分坠落物、抛掷物的不同法律适用规则。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向其他责任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尽量查明直接侵权人,并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加强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人民法院在处理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时,要充分认识此类案件中侵权行为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造成的严重损害,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针对此类案件直接侵权人查找难、影响面广、处理难度大等特点,要创新审判方式,坚持多措并举,依法严惩高空抛物行为人,充分保护受害人。
二、安全检查坚持什么原则
安全检查坚持的原则如下:
1、“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主管者也必须是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