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租房民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援助日租房民宿需要办理的手续具体如下:
1、去当地的工商局办理民宿营业执照;
2、去当地的公安局办理民宿经营许可证;
3、民宿要建立严格的访客登记规章制度,同时还要制定贵重物品的登记规章制度;
4、开业之前需要对民宿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到当地的消防支队办理与消防相关的手续。
办理民宿执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民宿申报审核表》原件;
2、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原件;
3、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房产证的提供复印件、无房产证的提供由街道(乡镇)盖章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租赁的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5、场所用途功能为“住宅”的,应提交利害关系人同意的证明和住所登记表原件【同幢建筑物相连的业主都认定为利害关系人】;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7、《个体名称申报书》原件;
8、材料准备好之后,直接去工商局办理即可。
综上所述,经过当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且拿到了营业执照,民宿才能够开始营业,一旦民宿的营业情况发生变更,需要到当地的公安局办理备案手续,不可以继续使用之前的营业执照经营民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