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与商标之间有哪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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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标志,也称原产地名称,是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
    产地标记,也称货源标识或产地名称,由名称、标识或符号组成,用以表明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一特定国家、地区或特定的地方。
    尽管产地标记与地理标志都有表明所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但产地标记只表明商品的制造地。
    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区别在于:
    1、地理标志用来区别某产地与其它地方的同类产品,商标则与生产者的关系紧密:同一地方的不同生产者生产的同类产品,只能用商标来加以区别。
    2、商标可以转让,地理标志不能转让。
    3、客观性不同:地理标志是千百年历史的积淀,是客观存在的,而商标则是个人或少数人主观努力的结果。
    4、地理标志不受时间限止,而商标有时间限制。
    5、表达的质量联系程度不同:地理环境和人文因素完全或基本决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特色,而商标一般与质量关系不大。
    6、地理标志属于公权,商标属私权。
    可以通过上述的6点来区别地理标志和商标。两者的区别还是不少的,把握住客观性、公私、时间的要素,就可以把这两者区分开来。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