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行为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一般应承担行政责任,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