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田雨晓是不是离婚了?
法律援助您好,一个人的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他人无法得知。
您在乎某一个人是否离婚,是否因为具有建立恋爱关系抑或是结婚的打算呢?
这里可以提醒您,结婚需要做好相关法律层面的准备。首先,对于夫妻来说,财产可能会成为日后的矛盾或者风险点,对于夫妻间财产制度,我国实行夫妻约定财产制或是法定财产制度。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或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然如果没有约定财产归属,那么就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进行划分。
当然婚姻不仅仅只有幸福的一面,如果您在乎的人处于离婚程序中,您也可以告诉对方一些需要关注到的离婚要点。
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还会涉及到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事项。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对于财产问题,可以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另外,法院还会根据待分割财产的具体状态、性质和用途等属性,尽量使财产在双方间的分配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的原则进行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