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法律援助1.虚拟性更强。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征,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
2.更具欺骗性。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
3.隐蔽性强。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来完成。
4.跨地域性传播。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当今社会出现非法传销的原因有哪些
当今社会非法传销的原因如下:
1、以传销为就业新门路;
2、虚夸传销致富捷径,一夜暴富颇具诱惑力;
3、以直销为幌子进行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线下人员,要求发展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根据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计算和支付报酬,包括物质和其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