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忽视的关键点!

法律援助

    签订采购合同需注意:审查对方基本情况、严格审核主要条款、明确双方义务与违约责任。审查对方营业执照、资金信用、担保人身份;查看法人授权委托证明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涉外商贸需分别考察子公司和母公司资信。审核合同条款要明确商品标准、交货地点、接受货物时间。合同应约定违约解决方式和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如支付违约金。
    法律分析
    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审查采、供货双方的基本情况在采购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等。
    如果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的真实身份。
    若出面签约的是某业务人员时要注意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委托证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特别应注意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
    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
    二、严格审核采购合同主要条文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
    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特别应注意:
    (一)签订的合同对商品的标准必须明确规定。
    签订合同时,双方对买卖商品的名称必须准确而规范。
    对所购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免所交货物因质量不符合所想要采购的标准而引起纠纷。
    (二)交货地点应明确签订合同时,要写明交货地点,保证货物能够及时签收,避免丢失货物,尤其是在跨国采购时应注意。
    (三)接受货物时间应明确为了避免所采购的产品因过期等原因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在采购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货物到交货地点后采购人的收货时间。
    三、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采购合同双方应就违约事项约定解决方式以及法律责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如约定在违反合同事项时支付违约金。
    结语
    签订采购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审查对方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资金信用等;二、严格审核合同主要条款,确保数量、质量、支付等明确清晰;三、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
    (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