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枕(枕头)注册商标属于哪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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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颈枕(枕头)属于第20类的2013组。第20类为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20类中包含11各组,分别是2001家具,2002非金属容器及附件,2003非金属的工业、建筑配件,2004镜子及部件,2005不属别类的竹、藤、棕、草制品,2006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及不属别类的工艺品,2007非金属牌照,2008食品用塑料制品,2009禽、畜等动物用制品,2010医院用身份证明手镯,2011非金属棺材及附件,2012非金属家具附件,2013垫枕睡袋,2014非金属的门、窗附件及紧固件。
    我国商标又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在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在选定需要申请注册商标的类别方面,首先应明确商品或服务从属于哪个行业;其次,应先确定企业要注册的商标是商品还是服务。根据以上两点确定商品属性后,再依照《商标商品服务分类表》中进行选择。1-34类是商品分类,35-45类是服务分类。
    商品和服务项目不能跨类填写,申请注册一个商标的类别的受理商标注册费是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