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人生权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法律援助公民享有以下人身权利:
1、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4、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6、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7、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8、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二条
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