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的婚姻困境

法律援助

    上门女婿离婚法:申请、审查、登记、撤销。申请时需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资料。机关在一个月内审查离婚申请,确认条件合适后登记并注销结婚证。如有弄虚作假情况,机关可撤销离婚登记。当事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关于上门女婿的离婚法如下:
    需要的资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流程: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上门女婿的离婚法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按照一定流程进行办理。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资料。机关将在一个月内审查申请,核实双方意愿和相关事项的合理性。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如有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发现申请中有虚假情况,机关将撤销登记并收回离婚证,当事人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