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球建国违法吗
法律援助不违法,但目前不切实际。在国际法中,怎样才能得到一块领土?
答案就是先占。先占指的是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占据一块无主的土地,将其作为自己领土的一部分的国家法律行为。先占的客体必须是无主的土地,也就是不在任何国家主权管辖之下的土地。月球这个标准能卡上无主土地。
但还必须有一个前提,先占并不是先到了,宣布一下就完了,必须是实行有效占领,必须对占有地进行实际控制和实施行政管理。这一条就卡不上了,如何控制月球?更不用说还得派人上去居住了,没有人居住何谈行政管理的实施呢?
关于月球的归属问题,其实还可以参考南极洲。南极洲当年也是无主地,被很多国家宣布为领土,意欲霸占来着,但后来均告放弃。
自从库克船长在200多年前考察了一圈后,南极洲就被各国惦记上了,南极洲土地面积超过了1400万平方公里,只比俄罗斯这个国家面积小了一点,可以说谁先占了谁就是坐二望一。
从1908年开始,一直到1947年间,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智利、挪威和阿根廷,共计有7个国家依据所谓的“发现论”、“占有论”、“扇面论”等奇奇怪怪的理论,纷纷对南极洲提出了领土要求,美国和苏联虽然没有占到先机,但也愤慨的发表了意见,同样保留对南极洲提出领土要求的权利。
1959年,12个国家在华盛顿共同签署了《南极条约》,宣布“冻结”对南极洲领土主权要求,这块地方只能搞科学研究和合作,不能再有主权领土之类的荒诞想法。
南极洲的气候决定了那块大陆根本不适合人类居住,人们没法在这里自给自足,所以南极条约的冻结也是情理之中。
未来可能也会产生问题,万一全球变暖,南极洲的冻土化掉,可以搞种植了,这个条约估计也就冻结不住了,肯定还会产生纷争。正如人类科技发展到能在月球上生存以后,也不排除各路豪强申索月球领土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空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第一百七十四条 外国民用航空器根据其国籍登记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的规定,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接受,方可飞入、飞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飞行、降落。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擅自飞入、飞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的外国民用航空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关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令其在指定的机场降落;对虽然符合前款规定,但是有合理的根据认为需要对其进行检查的,有关机关有权令其在指定的机场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