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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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将山西省临汾市吉县的 征地补偿标准 分享给各位网友:山西省临汾市吉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一类区片范围:西部破碎残垣区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0140元亩;旱地园地:25070元亩;林地:1253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26 7.5元亩二类区片范围:中南部残垣沟壑区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6924元亩;旱地园地:33462元亩;林地:16731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836 5.5元亩三类区片范围:城市建设规划区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5008元亩;旱地园地:42504元亩;林地:2125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0626元亩四类区片范围:中北部梁峁沟壑区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6768元亩;旱地园地:33384元亩;林地:1669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348元亩五类区片范围:东南部土石山区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8432元亩;旱地园地:34216元亩;林地:17108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8554元亩提醒各位被征收人: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 征收农民土地 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