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哪侧行走
法律援助行人靠右走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人行道指的是道路中用路缘石或护栏及其他类似设施加以分隔的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一般宽度为四米左右。
人行道就叫人行道。在城市里人行道是非常普遍的,一般街道旁均有人行道。有些地方的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之间隔着草地或者树木。在乡村人行道比较少。在发达国家许多地区的法律要求人行道上移除所有不便利残疾人使用的设施,因此在过马路的地方人行道专门降低到马路同一个水平,以便轮椅过马路。
人行道作为城市道路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其使用功能已不再单纯是行人通行的专用通道,它在城市发展中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对城市交通的疏导、城市景观的营造、地下空间的利用、城市公用设施的依托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大多数人行道是水泥制的。多用的人行道(也供自行车使用)往往铺有柏油等软于水泥的材料。此外还有碎石、木头、橡胶和其它材料制的专供行人使用的道路,不过这些材料制的一般不被称为人行道。砖头和石头也是常用的材料。一般人行道的地基不象马路那么坚固,有的就建在原有的石路或者泥路之上。在2007年7月5日,诞生了国内首条对角人行横道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