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户籍人口?

法律援助

    现代社会下,户口类型的区别已经不再重要。在计划经济时代,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地区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农户和非农户之间的区别几乎没有了,特别是在社会保险方面。总体而言,户口类型基本上没有区别,只有城市之间的差异较大。户口簿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用于证明公民身份的发生、变更和终止。
    法律分析
    户口类型一般情况下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在非农业户口里户口类型又分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和空挂户口,现在户籍制度正在逐步改革,以后户口就统称为居民户口了。或者说以后户口类型区别几乎没有了。社会保险方面,者户口类型的区别也将没有太大的区别。
    计划经济时代户口类型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省市的户口类型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现在是没有了,或者说是两种户口类型区别几乎没有了。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户口类型的区别也不大。总体只和城市间的区别有关,在一个城市则没什么大区别。
    总之,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商品粮的因素),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户口类型区别不是很大,也可以说户口类型基本上没有区别。
    补充:如果是社保分的话具体有:本市城镇户口、外地城镇户口、本市农民工、外地农民工、本市农村劳动力五种。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6―69岁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工作的通知》
    抽样总体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必须为抽样单元中的常住人口(具有本地户籍,若无本地户籍则需在本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者)。
    ◆在城镇只抽取城镇人口,城镇人口是指在城镇居住的非农业户口者;农村人口只能在农村抽取,农村人口是指在农村居住的农业户口者。
    户口的概念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是一国行政领有井管辖的本国住户和居民,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户有户主,户内每一成员称为一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户主必须由成年人担任。
    户口簿是国家特定的具有证明本户居民身份效力的一种证件,记载住户成员的姓名、年龄、籍贯、职业等内容。户口簿所登记的项目标志着取得国家法律的承认,起着证明公民身份的发生、变更和终止的作用。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结语
    户口类型的划分在计划经济时代主要是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省市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统一称为居民户口。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户口类型的区别已经不大,基本上没有区别。社会保险方面,两种户口类型的区别也不大。总体而言,只与城市间的区别有关,在同一城市内几乎没有大的区别。户口簿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用于证明公民身份的发生、变更和终止。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机关应设立户口登记簿,每户发放一本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