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不真实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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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思表示不真实,是指当事人的外部表示行为与其内心意思不一致,或者意思表示不自由而言。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分为故意的不一致与无意的不一致。在故意不一致的情形,如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恶意串通,以其财产设定虚假抵押权以逃避债务的,对此应认定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在无意不一致的情形,如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抵押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在依法撤销之前,该抵押合同应属有效。意思表示不自由包括欺诈和胁迫两种情形。当事人因受欺诈或胁迫而签订的抵押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该抵押合同自撤销之日起无效。
    (三)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后果抵押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的,该抵押合同无效,有过错的抵押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例如,抵押人以禁止流通的物(毒品、枪支弹药等)设定抵押,则抵押合同不仅无法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而且也不存在当事人补正的问题,当事人对此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抵押合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与违反法律的结果相同。
    (四)违反标的确定与可能的法律后果抵押合同标的不确定就是指抵押权不确定,表现在抵押物不确定与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不特定两个方面。例如,抵押合同欠缺抵押物条款,或者当事人对抵押担保的债权没有约定以及约定不明确等。抵押合同标的不可能则是指当事人通过合同设定的抵押权无法实现、不可能实现而言。如果抵押合同的标的不确定,抵押合同无法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抵押合同的标的不可能,抵押合同亦不生效力。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依民事行为之本质,其内容不确定,不能据以划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范围;以不可能事项为民事行为内容,违反民事行为制度之本旨。因此,民事行为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可能,为题中应有之义。
    一、不真实算意思表示么
    (一)概念与类型
    1、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分为“有意的不真实”与“无意的不真实”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瑕疵,其效力状况各个不同。
    2、无意的不真实,指表意人于意思表示时不知其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意不一致。重大误解属之,已如前述。
    3、有意的不真实,指表意人于意思表示时知道其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意不一致。包括四种:
    ①真意保留;
    ②戏谑行为;
    ③双方虚假行为;
    ④隐藏行为。
    (二)真意保留
    1、概念。真意保留,又称单独虚伪表示,指行为人故意隐瞒其真意,而表示与其真意不同之意思的意思表示。
    2、真意保留的枸成要件有三:
    ①须有意思表示;
    ②表示与内心真意不一致;
    ③须表意人明知其表示与真意不符。
    3、真意保留的效力:
    (1)原则:有效。
    (2)例外:其不一致为相对人所明知者,无效(注意:此点对结婚不适用)。但该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戏谑行为
    1、概念。戏谑行为(即开玩笑、吹牛)是真意保留的一个变种,但法律效果截然不同。与真意保留的区别在于,戏谑行为的意思表示者,期待对方不至于产生误认。
    2、戏谑行为的要件有二:①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属于真意保留;②表意人有理由期待,对方明了自己内心的真意,其不一致的意思表示不至于被对方误解。
    3、戏谑行为的法律效力:①戏谑行为的意思表示一律无效(无论相对人是否信以为真)。②若相对人对戏谑行为信以为真,戏谑者(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有义务不迟延地向对方澄清误会,避免对方遭受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
    (四)虚伪行为
    1、概念。虚伪表示,又称“双方虚假行为”,指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谍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
    2、虚伪行为的构成要件。
    ①须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否则不能形成“通谋”);
    ②须表示与真意不符;
    ③须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所谓“通谋”,指表意人与相对人互相故意为非真意的表示。
    3、虚伪行为的效力。
    ①在当事人间,因当事人无受其拘束的意思(无法效意思),故虚伪表汞无效。
    ②虚伪表示的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五)隐藏行为
    1、概念。隐藏行为,指隐藏于虚伪表示中依其真意所欲发生的法律行为。隐藏行为必须与虚伪表示如影随形。
    2、隐藏行为的构成要件。
    ①表意人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
    ②表意人另外作成虚伪行为;
    ③以虚伪行为隐藏真实的意思表示。
    3、隐藏行为的效力。
    ①虚伪行为无效。
    ②被隐藏行为不因被隐藏的事实而无效,其是否有效,应适用关于该行为的规定。
    二、意思表示瑕疵有哪些类型?
    意思表示瑕疵,就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心意愿与行为表示不一致,达不到行为人预期目的的行为。种类: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