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就业协议书有用吗

法律援助

    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有教育部门统一制定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一般需要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 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署各执一份。
    签署就业协议是一个法律行为,三方都要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对毕业生来说,即承诺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身情况,并愿意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签署同意并盖章后,意味着同意毕业生到单位工作,负责为毕业生办理落户等接收手续。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不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而劳动合同是具有劳动资格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毕业生的身份是准劳动者,是在校生,不具有劳动者的资格,因此,在毕业前如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将因主体不符导致合同无效。
    2. 依据不同。
    就业协议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一般而言,就业协议产生纠纷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就业政策;而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订立,产生纠纷主要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3. 内容差异。
    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审核派遣等,一般可不涉及具体的劳动关系。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
    4. 签订时期不同。
    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签署的,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时,也即就业协议一般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一般在报到入职时正式签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随之终止。从这点来看,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社会人员就业一般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毕业生总是先签订就业协议,再签订劳动合同。
    总之,就业协议重点约定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到该单位工作,而劳动合同重点约定在劳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