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对违停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援助一、对违停是怎么界定的
1、对违停的界定如下:
(1)无论有无禁停标志,机动车道禁止车辆停放;
(2)距路口、桥梁50米以内禁止车辆停放;
(3)距公交车站、消防栓、消防队、医院30米以内禁止使用上述设施以外的车辆停放;
(4)禁止车辆双排停放、靠左侧停放、横向停放、逆向停放;
(5)人行道仅允许在已设置的停车泊位内停车,禁止在停车泊位外停车;
(6)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路段,不得停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二、违章停车怎么处罚
1、违章停车可能仅会受到被警告的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2、如果被警告后不立即驶离,且拒绝驶离的情形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则会被判处罚款;
3、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4、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