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和讯问的两者不同

法律援助

    (一)询问的对象主要是证人,涉及自身利益不大,比较自愿作证,不能采取强制举措。
    (二)讯问的对象大多是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关的人,由于涉及自身的切身利益,有意逃避或不愿意的成分,不采取强制举措无法正常开展司法活动。
    二、询问的相关法律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询问证人作出规章。
    第三节 询问证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章,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第一百二十七条 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章。
    三、讯问基本特点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