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体物与无体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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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物在法律上是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而存在的。法律关系的客体分为:物、行为、精神成果(例如:知识厅毁产权)物则分为有形物和无形物。由于学术上没有比较主流的定义,下仅按照自己的理解试定义一番。有形物为:真实客观存在、看得见、摸得着、或是被实体化的物。例如:汽车、房屋、被液化的氧气等无形物为:看不见、摸不着、客虚厅观存在、能被人感知或是利用的无体物。例如:电磁波差伏隐、地热资源、电力等法律依据:搭迹戚《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物权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