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公告为什么查不到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企业联系人正常登录公示系统后,会多出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里面包括3个功能:
1.公告填报内容非常简单,申请简易注销,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以的格式上传。
2.公告查看特别提醒:每个企业只能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随便上传一个《承诺书》图片,或误操作上传错误图片文件,一旦确认上交,都将无法修改,将导致简易注销无法通过,并且不得再次申请。一定要提请企业谨慎操作。
3.公告撤销企业可以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后不能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1)自然人、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在45天公告期内可以对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提出异议,超过公告期,公示系统不再接收异议。公告期45天为45个自然日。(2)提出异议须实名,需上传身份证、营业执照图片、核对手机号码。(3)公告期内,自然人、企业的异议申请只能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相关政府部门的异议申请可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也可通过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种交换方式提供,所有异议信息都记于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下面,通过外网可以看到异议内容,通过内网可以查看到异议人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