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河北 省2011年度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 标准有关参考数据的通知(冀公交[2011]89号) 各市公安局、冀中公安局: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河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河北省2011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印发给你们,请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中参照执行。 河北省公安厅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河北省2011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 根据河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度有关数据,确定河北省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6263元(死亡 赔偿金 325260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5958元(死亡赔偿金119160元)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0318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845元职工年 平均工资 32306元( 丧葬费 16153元,2692.16元/月),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工亡补助金382180元)分行业职工工资行业平均工资(元) 农林牧渔业12432元(34.06元/天)采矿业49729元制造业27831元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0546元建筑业24489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4208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8848元批发和零售业19965元住宿和餐饮业17165元金融业54353元房地产业29108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1221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50671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2716元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35369元 教育 34140元卫生和社会保障福利业31268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6746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0504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