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存在哪些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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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噪音污染: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以及对你所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
    2、三废污染:人类生活、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物,排放到环境之中,不仅污染空气和水,其有毒物质通过土壤空气、土壤水或固体物质残留在土壤中,形成土壤污染,再通过生长在土壤上的植物吸收形成生物污染。
    3、水污染:水污染是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污染环境的水。污水中的酸、碱、氧化剂,以及铜、镉、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机毒物,会影响饮用水源、风景区景观。
    4、光污染:光污染是继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等污染之后的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主要包括白亮污染、人工白昼污染和彩光污染。
    5、白色污染:白色污染是对废塑料污染环境现象的一种形象称谓。是指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包装袋、农用地膜、一次性餐具、塑料瓶等塑料制品使用后被弃置成为固体废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六条 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
    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协商建立跨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联防联控机制,统筹规划制定、设施建设、固体废物转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