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明明不爱我,还和我领证结婚,两个月过后说过不下去就逼离婚,属于骗婚吗?可以索要赔偿吗?
法律援助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人享有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不仅是完成法规规定的婚姻登记,更是确立夫妻情感和道德伦理关系。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法律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夫妻感情生活不会过度干预,如果您和对方只是因为婚后感情不和,或三观、生活习惯等不合而对方主张离婚,不宜定性为骗婚。另外,如果您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是以获取高额的嫁妆或财产为目的而和您结婚,那么对方有可能属于骗婚,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婚姻是自由的,因此任何财产行为在符合双方意愿,且在适度的范围内,都是法律所允许的。同时,能否请求赔偿,也需要视对方的情节。建议您和对方沟通协商,妥善解决离婚事宜。
【分析与法条引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 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