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征兵体检项目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有外科身高162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内科,血压标准收缩压大于等于90mmHg;小于;140mmH、大于等于舒张压60mmHg;小于;90mmHg(,心率:60~100次/分,耳鼻咽喉科,嗅觉丧失,不合格。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发音功能难以治好的咽、不合格,眼科,口腔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