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去网吧违法吗

法律援助

    未成年去网吧不违法。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触犯法律的规定。 但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根据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良行为包括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其中,网吧、酒吧、KTV以及其他营业性娱乐场所属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因此,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行为属于新《预防法》规定的不良行为。网吧老板私自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行为违反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有关监管部门可以对其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况严重的还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
    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力度非常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等,也不能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学校、幼儿园周边,也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也应当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从各个方面,对未成年人实施全方面的保护,确保未成年人的心神健康。
    未成年进网吧如何处罚
    未成年人去网吧被警察抓到的后果:
    1、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复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制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3、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 本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下列行为:
    (一)吸烟、饮酒;
    (二)多次旷课、逃学;
    (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四)沉迷网络;
    (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八)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