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向谁支付报酬词曲作者
法律援助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布、开始日期和地点;工作完成形式(个人、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版权所有者情况。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副本、单位申请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作者提供的身份证副本)。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草稿;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具有10cm×12cm的照片2;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4.对作品的创造性描述。
都要支付。音乐版权收费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是在几百元左右,一首歌曲可以分为歌词和曲子,也就会有相应的词、曲作者。一首歌曲的词、曲版权分别属于词、曲作者。如果要对歌曲进行使用,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况除外,都要向词、曲作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