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时制在中国实行了几年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夏时制是欧洲国家为节约能源,降低能耗的一种有效措施,但中国施行几年以后决定不再实行夏时制,原因有二。一是中国幅员辽阔,地跨四个时区,不像欧洲国家面积小,改非常容易,我国施行夏时制导致国家很多时间表要调整,最突出的是铁路时刻表,一年要调整两回,刚调整完,又要准备下一次调整,二是施行夏时制的几年里所谓的节能指标各级都是在做书面功夫,没有真正实现节能降耗的目的。因为中国东西方向跨度很大,但中国使用统一的时区。东部合适的时间,对西部来说就太早了。如果天不亮就上班,自然也就达不到节电的目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实行夏时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我国自一九八六年起实行夏时制以来,在一些地区收到了节约照明用电的效果。但是,由于我国南北温差大,东西时差大,全国又统一执行北京时间,因此,实行夏时制在西北、西南及长江流域以南地区收不到节电效果。而且,实行夏时制也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和铁路运输等行业的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根据这种况,国务院决定,从一九九二年起暂停实行夏时制。各地区可以根据季节的变化,合理调整作息时间,以达到充分利用日光、节约照明用电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