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可以用母公司的业绩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不可以,即便是全资子公司,也不能以母公司的资质和业绩参加投标。
    母公司将注册资本金注入子公司后,就成为子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母公司与子公司为两个独立法人主体,两者之间具有独立的财产,各自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通常而言,资质和业绩与投标人的资产规模、生产设备及人员情况相联系,母公司和子公司在资产规模、生产设备及人员情况方面各不相同,所以两者的资质和业绩也有所不同。母公司的资质、业绩无法转让,也无权授权子公司采用其资质业绩参加投标。所以,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也不能以母公司的资质和业绩参加投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