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龙哥案怎么判的
法律援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_东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龙哥”陈_东被控的14项罪名全部成立,被判无期,其“保护伞”、原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被判死缓.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_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27亿元。
“龙哥”抢地皮大搞违建
“现在的沙井兴旺很多,到处都在建设发展。”在沙井,一位原村民这样告诉记者。当地房地产的蓬勃发展,使沙井许多原村民亦喜亦忧,因为可用的地很多都被当地人称作“龙哥”的“老大”等人以低价格买走,当地几无地可用,让原村民对于下一代的生存有些担忧。而随着沙井打黑案的展开,许多原村民也稍稍缓了一口气。
据当地房地产中介人士介绍,近5年来,除了鸿荣源、万科这类正规房地产公司之外,沙井很多在建的房地产都被“龙哥”等所垄断,他们将自己的房产以统建楼的名义建在社区里,属于“灰色地带”,政府很难管理,因统建楼、农民房的建设投入成本少、销售利润高,让“龙哥”等不惜以身试法。
两年前,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半小时》栏目就曾对沙井违法建筑多的状况进行了曝光,此事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关注。此后沙井的违法建筑一度停工,然而不久又死灰复燃。据非官方统计,沙井目前存在的违法建设的大型统建楼、农民房大约有10多处。因此,对于此次打黑行动,许多房地产中介人士拍手称快。
对于上述说法,似乎可以从另一方面予以证实:此案中,原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刘少雄和城建办负责人陈某同时“落马”。有沙井街道办工作人员对记者称,刘少雄的司机多次出面为他“做事”,也被牵连在内。
那么刘少雄与“龙哥”到底是什么关系呢?有知情人表示,刘少雄是“龙哥”的保护伞,此次“落马”不足为奇。
据当地人说,沙井“黑道”中也流传一种说法:“‘龙哥’主要做废品回收,此前他试图垄断光明、公明一些大型小区的废品收购,进而有人查明‘龙哥’及其手下犯过多桩命案,此次,相关部门将那些案件统统调出,重新调查。”对于上述说法,警方表示案件还在深入细致的调查中,暂时不便透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