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可以确定这是一场事实上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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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不想登记需到法院离婚,审结时间约6个月。1994年2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只能处理同居关系,无婚姻关系,子女和财产可协商或诉至法院解决。(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如果双方不想补办结婚登记,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关于子女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至法院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