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规范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

    (一)软件名称栏:
    1.全称:按“品牌”“名称”“功能或者性质”“系统”或“软件”或“系统软件”填写;其中的“品牌”可无。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2.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
    3.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
    4.版本号:申请著作权软件版权登记申请的软件的版本号,按照“V”“版本号”填写。
    名称说明: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源程序和文档以及各种相关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必须和全称或者简称一致。
    (二)开发完成日期栏:
    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
    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单位必须填写本栏。须在开发完成日同日或者之后。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项)
    1、独立开发:
    即单独开发的软件。
    2、合作开发:
    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协议。
    3、委托开发:
    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4、下达任务开发:
    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五)原始取得权利栏:
    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六)继受取得权利栏:
    填写此栏需根据具体现实情况来填,软件版权登记申请者要认真仔细看清楚以下三类的概念,把三种情况区分开来,做出正确的选择,注意原始取得权利的不填写此栏。
    1、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应提供合法的继承证明,如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书等。
    2、受让是指经过原著作权人转让取得著作权。应提供明确转让事项的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书。
    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申请者应提供合法的承受证明,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书等。
    (七)著作权人:名称(姓名)、国籍和住址
    1、名称(姓名):法人或者自然人;
    2、国籍:中国;
    3、住址:营业执照副本上的注册地址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上住址;
    4、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自然人须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须签字);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须签字)。
    (八)权利范围栏:
    选择全部。
    (九)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
    1、对软件所用于的行业和技术特点、主要功能做简要说明;
    2、该软件的编程语言及其版本号;
    3、该软件运行的软、硬件环境;
    4、源程序量(行数);
    5、软件报价。
    (十)申请者栏:
    1、软件版权登记申请者是个人: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2、软件版权登记申请者是法人: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
    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十一)代理者栏:(不填写)
    1、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十二)软件版权登记申请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栏:
    鉴别材料是指软件程序和文档。本中心只登记“一般交存”,选择一般交存不再填写本栏其他内容。
    一般交存: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片可例外)。页码为前30页(编为1-30页),后30页(编为31-60页)。
    (十三)软件版权登记申请人保证声明栏: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