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几个月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