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不超过几个月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