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怎么申请离婚?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一个人申请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应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1)涉及给付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3)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4)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
(5)对共同存款或共同、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
(6)涉及分割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系双方共同财产;
(7)涉及其他争议问题的,也应提交相关证据。
3、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受理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5、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诉讼离婚的注意事项如下:
1、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2、在诉讼离婚活动中,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3、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