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损害鉴定标准

法律援助

    人身损害的鉴定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有三种,一种是重伤,一种是轻伤,最后一种是轻微伤。人身损害鉴定也是有一定的程序的,它有四个程序,第一是被鉴定人受伤之后应当先到所属辖区的派出所进行报案处理,办案的单位会根据初步调查出具一份《法医鉴定委托书》;第二是被鉴定人可以拿着这份委托书及相关病例资料去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伤情;第三是鉴定中心会认真询问、检查伤情并进行拍照,还会根据伤情让伤者到相关医院进行必要的一些检查和复查;第四是鉴定人会制作一份规范化的鉴定书,签发,然后被鉴定人去取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受到了人身裂睁损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赔偿,或者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如下:4.1Ⅰ级伤残;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4.1.2头面部损伤致:a)双侧眼球缺失;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2、工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如下: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②意识消失;③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④社会交往完全丧失;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②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③不能工作;④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法律依据
    1、《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含兆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搜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世老差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拍源早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