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除父母与孩子间关系

法律援助

    父母子女关系一般情况下不可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
    一、外甥有义务赡养舅舅吗?
    法定赡养义务只是存在于直系亲属之间,如父母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再就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叔伯舅舅与侄儿侄女以及外甥之间,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如果符合以下三条,外甥还是可以赡养舅舅的:
    1、如果舅舅没有其他的赡养人,自己又没有能力保证自己生活的;
    2、如果舅舅年轻的时候,为外甥成长提供帮助的;
    3、如果外甥有经济能力的而又愿意赡养的;
    收养属于一种法律行为,通过这一行为,可以在本来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建立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在收养关系合法成立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适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赡养、抚养的规定。即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而在养父母年老的时候,作为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养子女,也是要对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此外,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互相享有财产继承权。
    二、法律规定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
    直系亲属包括了:当事人的父母、子女以及当事人的配偶。另外还包括了,当事人的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孙子女以及外孙子女。换句话说,直系亲属就是指,与当事人存在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自然人。另外需要注意,直系亲属既包括了直系血亲,又包括了直系姻亲。其中,直系姻亲就是指,当事人的配偶的直系血亲。具体包括: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岳母,这二者之间都存在直系的亲属关系。另外需要注意,直系血亲包括了存在自然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又包括了由法律所拟制的直系血亲。例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存在拟制亲子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都是直系血亲。
    三、离婚的非亲生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父母与子女,当然是指有血缘关系的,即亲生的。换句话说:对非亲生子女,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养父母与养子女,虽没有血缘关系,但作为拟制血亲,其权利义务等同于亲生父母与亲子女。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其本身并没有血缘关系。再婚家庭中,继父母与对方的子女,在法律上并没有法定的抚养、赡养的义务。但如果继父母一方,愿意抚养继子女的,且对其成长中付出了照料、教育、抚养义务的,法律上认可双方构成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只有在满足此条件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亲子女的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