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关系有哪些内容

法律援助

    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内容有是一种自然血亲关系,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包括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和非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虽然不是自然血亲关系,但法律确认其权利义务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
    一、夫妻离婚财产继承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夫妻离婚后发生遗产继承,子女是享有继承权的。
    一般而言,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
    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父母的夫妻关系,并不改变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会改变,因此夫妻离婚,子女仍享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第一、二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离婚后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
    离婚后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如下: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子女的,应当由生父母抚养,即消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与生母或继母离婚时,继父或继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并取得生父母同意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对于长期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由于与继父或继母形成了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不能因继父母离婚而自然解除。当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时,虽然人身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继子女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时,应继续承担继父母晚年的生活费。
    三、为什么爷爷不算直系亲属
    爷爷属于直系亲属。
    直系亲属: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
    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
    如父母、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直系姻亲即配偶的直系血亲,包括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岳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