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内阁组成部门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内阁部门16个。具体是:内阁官房,内阁法制局,人事院,内阁府,复兴厅,总务省,法务省,外务省,财务省,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环境省,防卫省。
    法律依据:《日本国宪法》 国家的行政权属于内阁。内阁是日本的最高行政机构,一切重要决策皆由内阁制定和执行。内阁总理大臣也称首相,是最高行政首脑,由国会提名经议员选举产生,并经天皇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