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所有土地的范围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