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在哪里注册版权

法律援助

    1、剧本版权登记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版权登记,登记的证书为国家颁发的。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登记,登记的证书为国家颁发的。
    2、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一、作品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1、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作者身份证明文件,即身份证或户口登记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作者签名;
    (2)、如果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著作权人,还要提供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如果是委托作品,还要提供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4)、如果是合作作品,还要提供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及各合作作者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如果是继承人为著作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名)。
    2、作品
    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3、作品说明书(可在表格下载栏下载,作者必须签名)
    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4、委托书(可在表格下载栏下载,委托人必须签名或盖章)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