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开庭后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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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醉驾开庭后的流程如下:1、宣布开庭,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2、法庭调查:(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3、举证质证:(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确认(2)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4、法庭辩论:(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5、被告人最后陈述6、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议量刑7、宣判8、释法、法庭教育:解释判决结果,使被告人认罪,达到教育罪犯、节约行政成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