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才能让对方同意离婚?
法律援助在中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首先要分析不同意离婚的原因。如果对方认为还有感情,就需要坚定的态度,找人协调,让对方明白感情真的破裂了,没有和好的可能和必要。如果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选择委托律师与对方沟通,申明严重关系,或者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方面做出相应的妥协和让步。如果协商一致,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不能就财产、子女达成共识,则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通常有两种技巧:1。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也可以充分利用调解达成协议,通过调解解除婚姻关系。
二、如仅就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先请求解除婚姻关系,至于财产分割问题,可另行起诉。上面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