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对方自愿离婚
法律援助一、如何让对方同意离婚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要先分析不同意离婚的原因,若是对方认为尚有感情,就需要态度坚决,可以找人从中协调,让对方明白感情确实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和必要了。如果是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有争议,可以选择委托律师同对方沟通,申明厉害关系,或者在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方面做出相应妥协和让步,如果能协商一致,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
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财产、子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中通常有以下两个技巧:
1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也可以充分利用调解这一过程达成合意,通过调解来解除婚姻关系。
2如果仅就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先请求解除婚姻关系,至于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另行起诉。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如何不让对方转移财产
需要了解:你们什么时候结婚的,该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婚后他有多少新增财产等等。
如果房子是婚前买的,原则上与你无关,但是如果他有其他婚后财产,但因在国外而难以分配,那么可以考虑该房产。
建议定期上房屋交易中心“跟踪”。
三、如何让对方净身出户
让对方净身出户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法律规定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一方可以选择自愿放弃全部财产;如果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四、对方是军人不同意离婚如何起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双方一人或者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的主动权掌握在军人的手中——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需要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是没有办法通过诉讼离婚的,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法院才会根据事实情况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