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让对方提出离婚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对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同意离婚的,双方可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去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就可以申请领取离婚证。但如果不想离婚的,可以不同意离婚。对方只能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才会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