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持有居住证算常住人口

法律援助

    广州持有居住证不算常住人口。
    常住户口则是在此地居民户口所在地。并给发有户口薄。居住证是指在城市居住的,但未取得户籍的人员,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一种证件。居住证的持有人不具备户籍身份,但是在居住地享有一定的社会服务和管理权利,如就业、医疗、教育、购房、消费、旅游等方面的权益。
    居住证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通常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2、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持齐所需材料后,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审核:申请人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进行人脸识别等程序;
    4、领取居住证: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自己的居住证。
    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综上所述,居住证的办理和使用,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办理居住证时,应当按照当地的规定和程序进行,以确保证件的合法有效。同时,居住证持有人也应当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社会管理制度,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