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现在能出岛吗?
法律援助近期有出岛计划的市民建议不出岛,确实需要出岛的,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报告确诊病例所在城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一、琼州海峡出岛货车司机的疫情防控措施调整为:
1、进岛时间超过48小时的,凭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并在码头完成落地核酸采样和新冠抗原检测方可离岛。
2、进岛时间不满48小时的,凭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并在码头完成落地核酸采样和新冠抗原检测方可离岛。
二、离岛疫情防控措施
1、在海南的人员,如为确诊病例或感染者,或被判定为密接、密接的密接,或在中高风险区的,严格按照相关防控规定进行管控。
2、近7天有三亚及其他涉疫市县(区)旅居史的,暂不允许离岛。在严格做好健康管理的前提下,自即日起完成7天风险排查(即7天内第1、2、3、5、7天核酸检测阴性)后,经评估符合要求的方可离岛。
3、无三亚及其他涉疫市县(区)旅居史,或三亚及其他涉疫市县(区)旅居史超过7天的,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并完成风险排查后方可离岛。
三、出岛(南港)疫情防控要求:
(1)2022年8月2日6时起,经海口市离岛旅客需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体温小于37.3℃,方可办理过海出岛手续。
(2)截止2022年8月2日18时,如提供8月1日或8月2日的核酸采样记录,体温、健康码正常的旅客也可以办理出岛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