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导游态度恶劣被吊销导游证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导游强制游客消费购物将被吊销导游证是《旅游法》规定的。《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否则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法律依据
《旅游法》第九十八条,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