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法律援助

    买新车所需手续如下:
    1、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2、申请时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资料;
    3、持购车发票在各区工商局机动车市场管理所或汽车交易市场的代办点加盖工商验证章;
    4、保险一定要在领取牌照之前办理,汽车交易市场都有保险公司机构,在购车时一起完成保险手续,可以省确以后的麻烦;
    5、在领取正式牌照之前,只有办理了移动证车辆才能上路行驶,所有新车须到检测场验车并办理临时牌照方准许上路。临时牌照贴于所购新车的前挡风玻璃明显处;
    6、验车以及领取牌照。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或者电子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查询机动车登记、检验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